4月15日,資本邦了解到,錦好醫療(872925.OC)沖刺精選層小IPO有新進展,已于近日收到全國股轉公司下發的審查問詢函。
據悉,錦好醫療主要從事康復醫療器械和家用醫療器械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助聽器、霧化器、防褥瘡氣墊等。公司產品主要為個人消費者及廣大家庭提供輔助聽力、呼吸道疾病治療、保健護理等功能,幫助消費者進行疾病癥狀的改善、疾病預防和治療。
2020年,錦好醫療營利雙增,實現營業收入同比增長41.84%達到2.11億元,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長68.12%達到4138.85萬元。
問詢函中,圍繞公司基本情況、業務和技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募集資金運用及其他事項五大方面,全國股轉公司對錦好醫療提出了關于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認定的準確性、核心技術競爭力及獨立研發能力披露不充分、公司經營合規性、經營業績持續大幅增長的合理性及可持續性等24個子問題。
關于實控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認定。據申報材料,王敏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表決權的股份為56.72%,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王芳直接持有26.29%股份,王敏與王芳為兄妹關系,兩人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合計控制公司83.70%的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實控人配偶劉玲、龍勇持有公司一定股權且曾任公司高管,此外親屬王偉、郭慶等亦與公司關系緊密,但公司卻未將未將劉玲、龍勇、王偉、郭慶等實際控制人親屬認定為實際控制人或一致行動人。
因此,全國股轉公司要求錦好醫療說明實際控制人親屬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認定的準確性、控制權的穩定性。
同時,錦好醫療還存在多項信息披露不充分情況。
在持股平臺信披方面,錦好醫療實際控制人通過錦同創、錦同收、錦同豐、錦同聲、錦同盛等多家合伙企業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合理性被問詢。合伙企業是否存在對外投資情形,所投資企業與錦好醫療是否從事相同或類似業務,是否屬于錦好醫療上下游企業,與錦好醫療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是否存在資金或業務往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特殊利益安排。
此外,錦好醫療還存在平潭廠房工程項目信息披露不充分、會計差錯更正披露不充分、銷售費用及管理費用披露不充分、應收賬款披露不充分、增資及股權轉讓相關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多項財務數據披露不充分問題。
在公司經營合規性方面,全國股轉公司則對錦好醫療生產經營合規性、資質合規性、產品質量合規性、醫療器械監管規則變動情況進行了詳細問詢。
另值得注意的是,錦好醫療境外收入平均占比超過九成。申報材料中,報告期各期,錦好醫療境外收入的金額分別為10250.13萬元、14038.84萬元、17975.41萬元,分別占營業收入比例的97.64%、94.16%、85.00%,境外收入占比較大,另外同期匯兌損益分別為-31.11萬元、-67.03萬元、391.27萬元。
根據上述數據,錦好醫療存在出口退稅率與實際出口退稅占境外收入比例差異問題,導致境外收入的真實性被疑。報告期各期,錦好醫療出口退稅率分別為16%、16%及13%,而實際出口退稅金額占同期境外收入比例卻為8.77%、9.11%、7.32%。
最后,募投項目的合理性、可行性也被提及。根據申報材料,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的智慧醫療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將新增約405萬臺助聽器、129萬臺霧化器產能;公司在生產助聽器產品時外協加工的工序不屬于產品的核心工藝環節,公司委外加工的霧化器非公司主要產品,外協加工可降低成本。對此,全國股轉公司要求說明公司產能能否消化;另一募投項目智能助聽器設計研究中心項目的可行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合理性均提出了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