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國家醫保局官網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已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應按程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通知》明確,各地醫藥集中采購機構要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掛網工作,積極推動掛網采購并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進行信息共享。同時加強測算和監測,協同推進價格、采購、支付和信息系統改造各項工作。
3月21日,國家醫保局官網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已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應按程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通知》明確,各地醫藥集中采購機構要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掛網工作,積極推動掛網采購并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進行信息共享。同時加強測算和監測,協同推進價格、采購、支付和信息系統改造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