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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浙江海寧市發(fā)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內(nèi)容涉及取消外地居民購房限制政策、新購房不再限售等。
意見明確,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海寧市購買住房的享有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同等的購房政策。新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購房補貼政策,適當加大補貼范圍和力度,探索推行人才房票。在新的人才購房政策出臺前,對符合《關于印發(fā)<海寧市人才購房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的第6類人才,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原有購房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5萬元的購房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