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中“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政策的相關內容,根據太原市科技創新項目和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太原市制定出臺了此次發放補助的申報要求。申報主體是在太原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太原市重大新產品是指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在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取得重大創新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經用戶首次使用的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以及新材料、新品種。
近日,太原市科技局發布消息,對于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的企業,太原市將按照研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予以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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