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培育600名左右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由公開遴選的1-3所培育機構承擔培育任務。培育機構采取累計一個月集中授課、一學期線上學習、一系列考察互訪、一名導師幫扶指導的“4個一”培育模式,對帶頭人開展為期1年的定制化、體驗式、孵化型培育。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農事農時,自行安排集中培育時間。
具有從事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培育工作能力的優質涉農高等院校,培訓經驗豐富的優秀高等職業技術院校也可作為培育機構。申報材料內容編制主要包括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培訓管理、資金使用、服務保障等,同時符合深入實施農業“特”“優”戰略工作需要。申報時間為4月12日-4月15日,省農業農村廳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進入專家評審,并評選出擬推薦培育機構。評審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其作為山西省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承擔機構,并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記者王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