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容美發、游泳健身、餐飲娛樂等行業預付經營模式的擴張及預付消費卡發行量的增多而引發的預付式消費糾紛日益增多,出現了很多健身房圈錢后跑路的情況,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近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健身房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案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十幾萬元。
據了解,該系列案件系原審被告經營的吉加健身中心以辦理年卡、購買私教課程等方式,收取大量會員預付健身服務費,少則數千元多則上萬元,約定服務有效期為2年。吉加健身中心作為提供健身服務機構,在雙方服務合同關系存在的情況下,辦理了法人注銷登記,致使諸多會員預存的服務費打了水漂。眾多消費者訴至一審法院,共涉及訴訟標的20余萬元。原審被告李某以其為公司股東不對公司債務負責、原告消費證據不足等理由提出上訴。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作為公司股東,明知存在眾多預付費會員健身服務尚未結束的情況,未通知會員申報債權,應保管會員的消費記錄,應承擔舉證責任,其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應對公司與會員之間的債務承擔賠償責任。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預付消費,預先付出的是對商戶的信任,消費的是對商戶的信心,影響的是銀川人的信譽,傷害的是銀川市的營商環境。”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路華表示,該批案件10月底立案后,該院高效快捷審理,支持消費者要求原股東退款的訴請,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196700元。(記者王輝 劉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