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證監會披露對富滇銀行定增申請的審核意見,同意富滇銀行發行不超過20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8億元,目前該行已經拿到證監會批文。
根據定向發行說明書,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富滇銀行資產利潤率分別為0.15%、0.19%、0.22%,資本利潤率分別為2.23%、2.73%、3.43%,低于監管標準。
證監會要求富滇銀行補充披露資產利潤率和資本利潤率不達標對申請人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是否存在被監管機構采取監管措施或者行政處罰的風險。
富滇銀行稱,該行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指標未達到監管要求,主要原因系2018年以來按照監管要求開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全力做好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將逾期90天以上貸款全部納入不良貸款,撥備計提力度大幅提高,從而大幅降低了報告期內的凈利潤水平。
此外,2020年因疫情原因富滇銀行主動為中小微企業調降貸款利率、減免服務費用、延期還本付息,全年累計減費讓利約1.73億元,以致盈利水平受到明顯制約。上述原因導致該行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等盈利性指標未達到監管要求。
富滇銀行表示,該行雖存在部分監管指標未達到監管要求的情況,但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屬于盈利能力指標,反映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益,不屬于審慎經營指標,歷史經營中公司也未出現因上述監管指標不合格而被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
律師和會計師認為,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監管指標不達標不影響富滇銀行的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因為上述監管指標不合格而被監管機構采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的風險,該行制定的改善相關監管指標的計劃和安排具備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