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四川省住建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相關情況進行介紹。
“十四五”期間,四川全省力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34萬套(間),其中成都市籌集30萬套(間),面對的群體為住房困難的新市民、青年人,在申請上不設收入門檻。
《實施意見》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過程中人口向經濟發達區域、城市群集聚后的住房困難問題。到2035年,基本實現住房的居住屬性更加凸顯,住房供需實現動態平衡,住房保障體系成熟定型。
在保障對象上,《實施意見》明確優先保障新市民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眾。在住房標準上,提出響應國家“三孩”生育政策,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適當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滿足多子女家庭租賃需求。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對穩定。在多主體上,提出“注重發揮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帶動引領作用”。
四川各市中,成都、瀘州、綿陽、南充、宜賓、達州等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要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示范工作,建立推動發展的體制機制,全面整合各類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閑置住房等資源,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攀枝花、德陽、廣元、廣安、巴中等新市民較多、住房租賃需求較大和產業工人多的城市,要統籌實物和租賃補貼保障方式,合理用好土地支持政策,盤活存量資源,穩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