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醫保局發布《關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基金異地使用取消備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2年3月1日起,參保職工在參保地以外的其他統籌區異地定點醫藥機構普通門診和藥店就醫購藥,無需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即可使用個人賬戶基金進行直接結算。
《通知》指出,參保職工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門診購買特藥,以及慢特病患者門診就醫購藥等發生的醫藥費,由醫保統籌基金報銷后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可以用個人賬戶基金直接結算支付。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欠繳醫保費或本人中斷參保后,住院、門診慢特病、門診特藥是不能醫保報銷的。但如果個人賬戶有余額,仍然可以用于支付就醫購藥費用。
《通知》要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參保職工參保繳費信息管理,確保單位欠費或個人暫停繳費狀態下個人賬戶基金均能正常使用。各市要將有異地就醫結算需求的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定點醫藥機構要主動引導參保職工使用醫保電子憑證,遇到問題時要及時跟蹤解決,推動異地就醫“持卡結算”轉變為“持碼結算”。
據悉,2021年,山西省11個市全部開通了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部分市還實現了5種門診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結算。但是,普通門診費用異地直接結算,多數市僅限于長期異地居住人員,以及臨時轉診就醫人員,并且需要提前辦理備案。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臨時短期在參保地以外地區時,去門診看病、藥店購藥不能用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取消個人賬戶基金異地使用備案,將進一步方便參保職工異地就醫購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