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相關業務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在銷售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與全資股東混同經營、內部控制不健全且未對基金銷售業務的合規性進行有效監督、與不符合監管部門資質要求的機構合作開展私募基金銷售、未能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資料等問題。
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近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相關業務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在銷售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與全資股東混同經營、內部控制不健全且未對基金銷售業務的合規性進行有效監督、與不符合監管部門資質要求的機構合作開展私募基金銷售、未能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資料等問題。
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