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關于給予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紀律處分的情況公示。
公告顯示,海通證券未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及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持續督導工作制度,缺乏有效的內控機制。相關責任人在持續督導過程中未做到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海通證券被通報批評,海通證券倪煜、張瑞華、陳若琪等三名相關責任人被公開譴責。此外,未來三十六個月,陳若琪出具的業務文件暫不受理,針對其行為全國股轉公司向相關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
近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關于給予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紀律處分的情況公示。
公告顯示,海通證券未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及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持續督導工作制度,缺乏有效的內控機制。相關責任人在持續督導過程中未做到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海通證券被通報批評,海通證券倪煜、張瑞華、陳若琪等三名相關責任人被公開譴責。此外,未來三十六個月,陳若琪出具的業務文件暫不受理,針對其行為全國股轉公司向相關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