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浙江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中心網站發布消息,為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合理住房消費需求,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四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調整優化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具體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上浮至40萬元,雙人及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上浮至80萬元。
二、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保底貸款條件的職工,其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5萬元上浮至20萬元。
三、本次額度上浮與住房公積金支持人才安居及品質提升等優惠政策不疊加使用。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