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 世茂服務發布延遲寄發通函公告。
茲提述世茂服務日期為2021年12月13日及2022年1月5日有關收購事項的公告。除文義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根據公告,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收購事項的詳情;(ii)獨立財務顧問就收購事項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函件;(i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收購事項致獨立股東的函件;及(iv)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的該通函預期將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由于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制及落實將加載該通函之財務及其他相關數據,預期該通函之寄發日期將延至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