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公安部新制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規則有了全新調整。
新辦法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記12分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比如,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由原來的記3分降為記1分;對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原來的一次記12分降為記3分。
新辦法還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輕微違法行為記分,對加塞、開車打電話、賣分、高速公路違法停車等行為嚴懲重罰: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由扣2分升為扣3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由扣2分升為扣3分;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一次記12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一次性扣9分。
“修改后記分行為共50項,其中7項記12分,7項記9分,11項記6分,15項記3分,10項記1分。根據公安部新制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我們違法處理大廳‘六合一’系統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濱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杭州道大隊違法處理民警張雅茜介紹說。
“我也關注到了這個記分規則的變化。現在城市道路劃線越來越細,有時稍不留神就可能違章,新規對于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由原來的記3分降為記1分,這個調整我覺得對于新手司機和不熟悉路況的駕駛員來說挺好。”“新規對加塞、開車打電話等行為嚴懲重罰,這個我們支持。看似是行車不文明的小問題,但卻是影響交通出行通暢和安全的大隱患。”采訪中,新區市民紛紛表示支持。
據了解,新辦法堅持寬嚴相濟,強化教育引導的原則,還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并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督促駕駛人嚴格遵法守規,安全駕駛。民警張雅茜提示駕駛員朋友:“記分無論是降低還是提高,駕駛員朋友們都應認真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盡力避免交通違法行為的出現,讓安全和規則之弦永駐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