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濱海新區交管支隊港北大隊交警在開展夏季違法專項整治行動中,依法查處了一名近3年內曾兩次醉駕,又不思悔改再次酒駕的男子,其后兩次涉酒駕駛被交警查處,相隔時間僅有半年。
記者從新區交管支隊了解到,當晚20時31分,濱海新區交管支隊港北大隊在津歧公路開展行動時,攔檢了一輛小客車,經呼氣式酒精測試發現,駕車男子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面對交警,該男子表示無法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后經交警調查發現,該男子先后于2020年1月和今年1月兩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依法查處,其不僅已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還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正在接受調查處理。巧的是,其上次醉駕被交警查處的地點也在津歧公路附近,真可謂“屢教不改”。截至記者發稿前,該男子所駕駛的機動車已被交警港北大隊依法暫扣,其本次因無證、酒后駕駛機動車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將面臨合并處罰款28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嚴重后果。
新區交管部門提示:
酒駕要付出的各項成本巨大,“二次酒駕”面臨最高10天的行政拘留,醉酒駕駛面臨最高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而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都將為此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和相關后果。(照片由新區交管支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