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消費者為規避房產限購令、限貸令政策或者其他貸款障礙、減少稅費、爭享特定優惠、隱藏真實財產信息等原因,借用他人的名義買房、購車,致使實際出資人與名義產權人面臨風險和損失。7月26日,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買房、買車時,切不可借用他人名義,以免遭遇風險。
實際出資人面臨五大風險
借名買房、購車合同可能無效,實際出資人無法取得產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對房產交易有特殊的規定和限制,購買人必須滿足規定的條件,購買資格具有專屬性。如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產,屬于惡意規避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雙方訂立的合同無效。當事人借名買房、購車行為,如存在損害銀行、債權人等第三人利益的,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屬于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合同無效。如合同無效,已經付款的實際出資人可以向登記買房、購車人要求返還房款、車款,但卻無法獲得爭議的房產、車輛的所有權。
如名義產權人反悔,實際出資人可能無法取得產權。名義產權人可能因獲取經濟利益或其他原因,否認雙方之間存在借名買房、購車的事實,如實際出資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房產、車輛是借名購買,產權人為實際出資人的,實際出資人可能只能要求名義產權人返還房款、車款。
如名義產權人私自轉讓或抵押,實際出資人可能無法取得產權。如名義產權人不守信用,偷偷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車輛轉讓或抵押,依據《民法典》物權編關于善意取得的規定,第三人出于善意而信賴不動產登記或房產、車輛所有權證書的內容,轉讓時已支付合理的費用,且已依法取得房產登記、車輛所有權登記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實際出資人僅有權向名義產權人要求賠償。
如名義產權人陷入財產或者離婚等民事糾紛,房產、車輛有可能被查封甚至拍賣。如名義產權人自身負有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或存在離婚等民事糾紛,房產、車輛有可能面臨被人民法院查封、甚至拍賣的風險,實際出資人可能因此蒙受巨大損失。
如果名義產權人去世,其繼承人有可能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認借名之事,甚至繼承人眾多,實際出資人可能陷入糾紛,最終無法取得房產、車輛。
名義產權人面臨四大風險
可能會影響名義產權人未來買房、購車資格。國內多個城市對買房、購車實施限購政策,且政策存在經常變化的可能,如名義產權人后期自己打算買房、購車,可能因借名行為喪失買房、購車的資格。
可能會影響名義產權人未來買房的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國內多家銀行對購買第二套房產提高了首付比例、收取更高的貸款利率,名義產權人在后期自己買房時,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給付更高的貸款利息。
可能會影響名義產權人的信用狀況。對于借名貸款買房、購車的情況而言,實際出資人是實際還款人,名義產權人是名義還款人。如實際還款人逾期償還貸款,可能對名義還款人造成信用損失。
名義產權人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登記在名義產權人名下的車輛實際上由實際出資人占有和使用,名義產權人無法對車輛進行有效控制,可能因實際出資人的過錯承擔違章罰款、車輛保險等責任,如發生車禍可能與實際出資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肇事者逃逸或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可能會判決名義產權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湖南省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實名登記,規避風險。消費者在購買房產、車輛等不動產時,要慎重考慮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自身可承受風險的能力,不要為一時之便借用他人的名義買房、購車,更不要因蠅頭小利而出借自己的名義給他人買房、購車,以規避可能遭遇的不必要損失和風險。(記者 余知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