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17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結果顯示,4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小冬棗、韭菜、飲用水等。
據了解,本次抽檢信息涉及7大類食品,包括:薯類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飲料、酒類、調味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等。抽檢樣品共計542批次,其中合格538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上海市靜安區王俊食品銷售店在美團網(手機APP)上銷售的臺灣奶油小冬棗,生產日期/批號為2021-02-23,不合格項目為氧樂果。氧樂果屬于有機磷類殺蟲劑,具有較強的內吸、觸殺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蟲和植物性螨。
正大食品企業(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南路分公司在京東到家(手機APP)上銷售的四季農莊韭菜,生產日期/批號為2021-02-23,不合格項目為腐霉利。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具有保護和治療雙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樹的灰霉病防治。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指出,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上海淳純飲用水廠生產并銷售的瑞嶺包裝飲用水和千島山泉水,規格型號為17L/桶,生產日期/批號為2021-03-01,不合格項目均為耗氧量。耗氧量為每升水中在一定條件下被氧化劑氧化時消耗的氧化劑量,能間接反映水體受污染的程度,是評價水體受有機物污染總量的一項綜合指標。
據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記者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