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濟南市制定出臺了《濟南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記者在今天召開的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濟南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據悉,在立法過程中,我市堅持規范行政權力、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優化政務服務,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干預,拓寬監督渠道,推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三條原則。
《條例》立足“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重點從破除準入壁壘、推進公平競爭、規范中介服務等方面優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主體權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進一步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我市將“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服務理念貫穿到法規中,針對營商環境工作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堅持從市場主體需求出發,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干預,在建立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數據資源互通共享、簡化審批流程等方面完善制度規定,推進全鏈條優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
通過人大監督、政府督查、政協監督、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監督、審計監督,以及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等多種形式,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監督“組合拳”,明確相關法律責任,督促職能部門履行好主體責任,推動全市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
在政務環境一章中,主要對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標準化、便利化作出規定。完善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和業務協同,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政務服務事項實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推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制度,實行網上辦理、智能審批。對證明事項作出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編制并公布證明事項實施清單。簡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推行分階段施工許可,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實行極簡審批。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環境影響、文物保護等統一進行區域化評估作出規定,評估結果由市場主體共享使用,評估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
在宜居環境一章中,主要圍繞為市場主體提供宜居宜業的城市環境作出規定。傳承“山泉湖河城”有機融合的泉城特色風貌,進一步改善基礎設施和市容市貌,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推進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建設、創新創業文化和誠信文化建設,營造親商重商助商的文化氛圍。加大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和保護力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建設生態宜居典范城市。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公共服務便利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高層次引進人才配偶就業、子女入學保障制度,對引進優質基礎教育資源、加快托育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作出規定。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構建外聯內暢、立體便捷、智慧綠色的交通網絡。推進國際學校、國際化醫院、國際化社區建設,全面提升城市國際化水平。
在工作監督一章中,主要對營商環境工作監督作出規定。《條例》提出,市、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專題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開展營商環境監督。市、區縣人民政府加強對本級政府部門以及下級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檢查。發揮人民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監督以及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監督的作用。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專家學者、企業家代表、媒體記者、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和群眾代表擔任監督員,對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監督。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受理咨詢和投訴舉報,完善企業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獎懲機制,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損害營商環境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記者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