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證監局公布了兩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津投期貨因內控存在缺陷接連遭到處罰。
具體來看,天津證監局公布的津證監措施〔2021〕17號顯示,津投期貨存在兩項違規,一是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部分關聯交易事項未履行關聯交易審批程序、未進行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二是居間人管理不到位,存在居間人在合同有效期開始前展業、未針對客戶投訴情況對居間人展業行為開展核查的情形,不符合公司制度規定。津證監措施〔2021〕18號則顯示,津投期貨在信息系統管理方面存在問題。2020年9月,津投期貨上線使用CRM系統手機版小鹿助手APP前后,未對該系統進行內部審查,系統賬戶管理不到位,未設立監測指標監測該系統的運行狀況。
對此,天津證監局認為,上述問題反映了津投期貨內部控制存在缺陷,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要求其應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改正,建立并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嚴格落實信息系統管理工作要求和關聯交易管理及居間人管理的相關要求,并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證監局。
公開資料顯示,津投期貨成立于2004年,注冊資本金2億元,由天津津融投資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原天津投資集團)發起并聯合天獅集團有限公司投資組建。經營范圍包括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和投資咨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兩張罰單已經是津投期貨年內第三次觸碰監管紅線。今年8月30日,津投期貨曾因客戶管理不規范和居間人管理不到位兩項問題遭江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