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租來的車盜竊、敲詐勒索、搶劫……很難想象,在這些涉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案件中,租賃車輛竟然成了他們最愛用的作案工具。但是,未成年人未到申領駕駛證年齡,沒有駕駛證,他們是怎么租到車的呢?
近日,衢州市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違法租賃并駕駛汽車問題,展開了調查、監督。
沒有駕駛證,照樣租到了車
去年4月,柯城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案件時發現,涉案未成年人在實施搶劫過程中無證駕駛機動車,并將受害人騙至車內搶劫。據交代,他們實施犯罪的“作案工具”——小轎車,是租來的。
更令檢察官們擔心的是,類似未成年人利用租借車輛實施犯罪的案件并不是孤例:
在一起涉嫌引誘幼女賣淫、敲詐勒索案件中,只有16周歲的小張,以租賃的汽車為交通工具,將未成年女性送至酒店賣淫,之后通過“仙人跳”方式實施敲詐勒索;
15周歲的小毛和16周歲的小江,將同為未成年人的小麗,騙到租來的寶馬車內實施搶劫;
未成年人小吳、小軍,以租借的保時捷為掩護,進入某住宅小區地下車庫,實施“拉車門”盜竊……
身為未成年人,沒有駕駛證,為什么還能租到車?
對于檢察官的疑問,涉案未成年人交代,他們當中,有人使用偽造的假身份證、假駕駛證租車,有人通過“黃牛”或熟人租車,“就是押金高一點。保時捷、奧迪、奔馳這些高檔車,一天的租金要六七百元。”
而所謂的“熟人”,只是通過之前租車認識的,“一回生二回熟”。有的租車行為了賺租金,明知他們是未成年人,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由于租賃豪車費用高,一些未成年人甚至駕駛租來的車輛,以盜竊、搶劫、組織賣淫、敲詐勒索等方式“搞錢”來支付昂貴的租車費用。
未主動依規備案,也未查驗客戶身份
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汽車租賃市場監管漏洞,衢州市檢察機關展開了調查。
檢察官走訪柯城、衢江區發現,兩個地方僅60余家汽車租賃公司在該市道路運輸部門備案,絕大部分公司未備案。
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門負責人屠錦超介紹,當前汽車租賃經營實行備案制,根據《浙江省汽車租賃經營備案管理規定》,汽車租賃經營企業在取得工商注冊登記后20日內申報開業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受理后20日內,對備案事項和備案信息進行核查,備案審核合格的,發放《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
但走訪中,很多汽車租賃企業主提出,他們在工商注冊登記時,并不知曉還需到其他部門備案。因此,汽車租賃企業是否備案,主要還是靠企業自發、自覺。
雖然實行備案制,但出租方仍有對承租人一方查驗身份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浙江省汽車租賃經營備案管理規定》等規定,經營者應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應與承租人簽訂汽車租賃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但實際上,一方面汽車租賃經營者不具備核查客戶身份信息的條件,很難識別證件真偽;另一方面,不少汽車租賃經營者為了利益,不履行核查義務,也不留租賃合同臺賬,將車輛租賃給了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屠錦超說。
檢察建議促汽車租賃行業源頭治理
對此,衢州市檢察院、柯城區檢察院分別走訪了市道路運輸管理局、交警支隊、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就發現的問題、查明的原因說明情況、交換意見。
經市委政法委牽頭,當地還召集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交警支隊及共青團市委等部門,就未成年人租車無證駕車問題召開專題會議。
柯城區檢察院分別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提出落實備案、建立臺賬、監管執法、宣傳教育等建議,推動開展汽車租賃行業專項檢查,強化對駕駛人員的身份信息核查。
目前,衢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通過聯合執法,重點查處了3家涉案汽車租賃戶。同時向市場監管局調取了現有注冊登記的汽車租賃登記信息,通過撥打電話、發送信息等告知方式,要求全市1159家業戶依法備案,目前,已分類處置360多家。此外,還要求登記在案的租賃業戶嚴禁向未成年人等不符合租賃條件人員租賃車輛,加強汽車租賃承租人背景審查工作。
柯城區檢察院還加大溝通協作力度,與市公安局、道路運輸管理局等召開研討會,探索建立汽車租賃行業身份查驗統一管理平臺。(記者許梅通訊員汪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