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同一種病,只因換了家醫院,就得將之前的檢查重新做一遍,讓錢包“傷不起”,這曾是不少患者的困擾。今日起,這樣的情況即將得到改善。國家衛健委等多個部門聯合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明確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結果互認”此前在南京已有部分推行,目前情況如何?“結果互認”在緩解患者醫療負擔的同時,又帶來哪些新要求?患者又該注意哪些事項?記者就此采訪了多位醫學專家。
不單純是緩解患者醫療負擔
“本報告只對本份樣品負責”,在檢驗報告上,通常能看到這么一句提醒。這份報告,不僅只能在短時間內有效,患者如果立刻帶著它去另一家醫院,有時也會被拒絕,只能重新做檢查。不過,在《管理辦法》出臺后,這類情況有望得到改善。
未來,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標志統一為HR,如果檢查檢驗項目參加各級質控組織開展的質量評價并合格的將獲得互認標識。患者持有某一區域的HR標志檢驗結果,可以不用在這一區域內、有互認資質的醫院再次檢查。其中,包括對來自人體的材料進行生物學、微生物學、免疫學、化學、血液免疫學、血液學、生物物理學、細胞學等檢驗所得到的數據信息,以及通過超聲、X線、核磁共振成像、電生理、核醫學等手段對人體進行檢查所得到的圖像或數據信息。
“結果互認,其實并不單純是緩解患者的醫療負擔這么簡單。”省人民醫院檢驗學部主任潘世揚教授表示,“對疾病的治療是一個動態過程,臨床醫生能夠得到可供認可的患者前期檢查檢驗報告,更有利于了解病情發展,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可以更好進行后續診斷治療。結果互認還有利于患者看病過程資料信息的延續性和可比性,從整體上來看有利于在各家醫院看病資源信息的有效整合,節約患者的總體醫療支出,而不是簡單的減少檢驗費用。檢驗的準確及時,可以減少因為診治時缺乏有利證據所帶來的時間延誤甚至差錯而付出的沉重代價。”
南京早已探索推進“結果互認”
“結果互認是大勢,是我們期待的方向,也是一直在努力做的。”市第一醫院醫學檢驗科、南京市臨床檢驗中心主任技師張瑞生告訴記者。記者連續探訪多家醫院,發現“結果互認”早已在南京探索推進多年。
目前,南京多家醫院對于一些相對穩定的檢驗項目,譬如傳染病相關指標乙肝兩對半、血脂等結果已基本上實現互認。“此外,一些X線、核磁共振成像等檢查結果,如果臨床醫生覺得可以支撐自己的診斷,也是認可的。”一位腫瘤外科醫生告訴記者。而這些“結果互認”目前并不局限于省市級三甲醫院,“哪怕是社區醫院的結果,只要醫生認為足夠支持診斷,也是可以互認的。”
但是“結果互認”并非一勞永逸,隨著病情發展容易變化的指標,如凝血指標、生化指標,甚至血型,都會在臨床診斷時要求再檢查。“例如胰腺炎的淀粉酶指標,一個小時都存在很大差異值,這就需要再次檢查。”潘世揚解釋,“患者需要理解,這里的檢查并非重復檢查,而是臨床規范診斷的需要,需要多次檢測比對以更好掌握病情的動態性。而對于同一個疾病的其他門類指標檢查,通常也是為了獲得更準確的診斷。”
張瑞生也提醒,受限于醫院的檢查設備等因素,檢查結果不可避免存有差異,此時也同樣需要再檢查,“這些都需要醫務人員加強醫患溝通。”潘世揚強調,“結果互認”本身與多次檢查沒有直接的關聯,“而是要推行該互認的互認,該檢查的檢查。”
落實“互認”需復雜的操作規范
推行醫學結果互認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但專家們表示,要真正落實到位,目前來看并非一個《管理辦法》就可以解決,還需要一個長期過程。
“實驗室和影像科同質化發展是推動檢查檢驗互認的基礎。檢查結果要想真正落地惠民,還需要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實驗室質量控制、提升檢驗結果準確性,更需要對于基層臨床醫生的培訓。”潘世揚表示,在相同項目檢查中,目前也存在不同儀器、不同體系標準、病原學、方法學的區別,甚至實驗室溫度也會影響結果,這些并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對于“結果互認”都需要一個具體可操作的實施方案。
不少醫生告訴記者,目前對于“結果互認”大多只是臨床醫生的“經驗”行為。“這些都無法真正保障‘結果互認’。這需要各級行政部門、行業協會,甚至包括臨床、檢驗專家在一起,形成一個可供操作的‘醫療規范’,這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潘世揚坦言,這將是一個有序、有規則的循序漸進式推行,是剛需,但對于醫患無疑都將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