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6次審議會議于2022年3月4日上午召開。
南京燦能電力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審議意見如下:
1.要求燦能電力就業務空間受限進行充分風險揭示。
2.要求燦能電力補充披露募投的電能質量治理產品的研發技術能力及研發進程,目前的管理能力能否支撐大規模綜合性募投項目建設和未來運營,募投項目潛在訂單測算是否合理,募投項目辦公樓面積與人員數量是否匹配,并就消化募投項目產能時間較長、經營現金流面臨較大壓力、經營業績下滑等風險作重大事項提示。
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如下:
1.關于行業發展空間。
發行人營業收入主要來自電力質量監測領域,報告期內營業收入分別為8,216.08萬元、7,362.64萬元、8,181.28萬元,基本無增長,三年凈利潤總體較小且2021年凈利潤下滑。
要求燦能電力結合行業市場需求、行業競爭態勢、產品目前市場占有率說明發行人主營業務未來成長空間是否較小,發行人采取了何種應對措施。請保薦機構核查并發表意見。
2.關于募集資金規模和募投項目。
(1)發行人本次擬募集資金14,964.82萬元,其中14,164萬元投向“電能質量監測治理綜合項目”。而發行人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僅1.38億元,低于募集資金規模。
同時,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發行人貨幣資金余額分別為5,357.49萬元、7,672.25萬元、8,239.23萬元和4,541.73萬元。
2020年發行人通過定向發行募集資金1,260萬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1122.84萬元。此外,發行人還存在大額分紅行為。2018年至2021年,發行人取得電能質量治理項目合同總金額僅395萬元。
要求燦能電力說明:
①2018年大額分紅的原因,擬募集資金規模的必要性、合理性;
②募投項目未來收入測算的合理性、判斷依據,是否符合審慎原則;
③購置大量固定資產帶來的折舊、攤銷是否將為發行人帶來較大經營壓力。請保薦機構核查并發表意見。
(2)發行人目前產品單一,市場空間小,主要產品或服務為電能質量監測裝置、電能質量監測系統和技術服務,未來計劃拓展電能質量治理產品。
發行人披露電能質量監測是技術密集型產業,需要持續大量研發投入。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研發人員人數分別為26人、24人、23人和20人,研發投入分別為644.06萬元、701.59萬元、569.73萬元和246.14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84%、9.53%、6.96%和8.59%。
要求燦能電力結合研發人員和投入情況,說明募投項目“電能質量監測治理綜合產品生產項目”可行性。請保薦機構核查并發表意見。
3.關于信息披露準確性。
發行人《招股說明書》中“行業的季節性特征”章節,披露的內容為“電能質量產品市場的季節性特征不明顯?!?/p>
但在《招股說明書》的“毛利率分析”章節,又披露“2021年1-6月公司運維服務收入較少主要系公司收入存在一定季節性波動特征,公司下游客戶主要為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的下屬省電網公司及供電局等,這些客戶一般根據產業政策、預算規模等情況在上年末或本年初公告本年度的采購計劃,然后進行招標確定供應商,在下半年組織服務提供的較多,因此收入較多在下半年實現。”
要求燦能電力確認是否已在《招股說明書》中真實、準確地披露相關信息;請保薦機構核查并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