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報告行為,提高支付市場風險甄別、防范和化解能力,維護支付市場穩定,人民銀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機構用戶信息保護、反洗錢等重大事項,作出明確管理要求。業內專家分析指出,未來支付監管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預計反洗錢領域仍將是未來監管主要內容,此外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等亦將成為下一階段的監管重點。《辦法》要求支付機構報告重大事項應當一事一報,做到及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錯報,不得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其中,重大事項指根據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的規定應當事前報告的重大經營事項,以及可能對支付機構(含分公司)自身經營狀況、金融消費者權益、金融和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影響應當事后報告的事項。
記者注意到,《辦法》規定的事前報告事項共有十種情況。其中包括支付機構擬首次公開發行或者增發股票的;提供支付創新產品或者服務、與境外機構合作開展跨境支付業務、與其他機構開展重大業務合作的;累計對外提供的有效擔保超過凈資產30%等。事后報告事項分為一類事項和二類事項。其中,在用戶信息泄露方面,《辦法》提出,“發生客戶個人信息泄露等信息安全事件一次性涉及客戶信息數據超過5000條或者客戶數量超過500戶的”作為一類事項。在反洗錢方面,《辦法》提出,“客戶、特約商戶或者外包服務機構涉嫌利用本機構渠道從事欺詐、洗錢、非法集資、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的”作為一類事項。
業內專家表示,《辦法》對重大事項的范圍和報告程序都作出了更加細致的規定,主要目的是防范支付行業的潛在風險,旨在通過重大事項報告體系的建立來提升對支付機構風險的甄別、預警與處置能力,體現出“做好事前預防、實施主動監管”的監管理念。(記者 王峰)